是否可以主张向配偶的婚外情对象索要赔偿?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从法律的角度来讲,第三者的行为是道德层面上的问题,向第三者索赔并没有法律依据;但出轨的配偶却是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可视为过错方,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
不过还有一种情形,如果第三者心生愧疚,主动或通过协商自愿给予赔偿,也不违法。然而在该案中,第三者并非自愿给予补偿,男子向情夫索赔200万后,不料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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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安徽淮北男子黄某龙发现自己的妻子张某在外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两人勾勾搭搭,丝毫不懂得避讳,黄某龙有几次还察觉到张某趁他不在家时把人带到了家里,黄某龙的那颗心,既悲伤又愤怒,悲的是张某背叛了他们的婚姻,气的是妻子的情人插足他们的婚姻。
而为了捉奸,黄某龙偷偷在家里装了监控设备,并且与自己的父亲黄某喜商量了这事,打算给妻子的情夫一个教训。同年11月7日,黄某龙与其父黄某喜当场抓住了在家中私会的张某与任某某,黄某龙气不打一处来,上去就对任某某打了几拳。
任某某猝不及防,没想到父子俩早有准备,而且他也不想把事情闹得人尽皆知,被打后又被黄某喜、黄某龙父子用铁链、电线等东西给捆了,黄某龙要求任某某给予赔偿,一开口就是200万,现在黄某龙已经有了张某与任某某出轨的监控视频,如果任某某敢不给,他们便会把视频曝光,让任某某今后抬不起头做人。
任某某哪有那么多钱?银行卡里就只有2万元,身上有部手机。
手机被黄某喜、黄某龙扣下后折抵10万元,之后,任某某被迫写下了188万的借款凭证。黄某喜和黄某龙原本还想着让任某某把银行卡里的2万元取出,将其带去银行,不过在去银行的途中,黄某喜和黄某龙又放弃了,让任某某走了。
而任某某走后,立马就去公安机关报了警,经公安机关侦查后,黄某喜、黄某龙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批捕。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犯抢劫罪中的手段包括“威胁”,而威胁又是敲诈勒索罪的基本行为方式,但两罪的“威胁”实际有所不同:其一,抢劫罪的威胁方式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敲诈勒索罪则既可以当面发出,还可以通过信、电话或第三者转达。在黄某喜、黄某龙敲诈勒索案中,系“当面发出”。
其二,抢劫罪实现威胁的时间表现为“当场实现”;敲诈勒索罪虽然也包括当场,但一般表现为,如不答应要求将在以后某个时间实现威胁的内容。在该案中,黄某喜、黄某龙便让任某某写下了借款凭证,可以在以后实现。
另外,抢劫罪实施威胁取得财物也是“当场”,但敲诈勒索罪既可以当场,也可以在事后取得。
其三,抢劫罪威胁的内容是以杀害、伤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胁,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就比较广泛,比如在该案中,黄某喜、黄某龙手握任某某的不雅视频,任某某与张某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而这段关系实际上隐秘的,一旦曝光,会对任某某的名誉等造成影响。
因此在本案中,被告人黄某喜、黄某龙是被指控敲诈勒索罪,而非抢劫罪。
而2017年4月1日起实施《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根据《意见》中关于敲诈勒索罪的相关内容,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敲诈勒索罪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或者两年内三次敲诈勒索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本案中,任某某的手机经鉴定价值为3953元,并不是以其抵扣的10万元为准,此外,任某某被迫写下的188万借条虽然是无效的,但可视为黄某喜、黄某龙敲诈勒索罪的未遂,因两名被告人意志意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比照既遂犯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院在审理该案时也充分考虑了被害人任某某对本案的发生具有一定过错,酌情可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最终作出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黄某喜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黄某龙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到头来,却是黄某喜、黄某龙这对父子进了监狱,还面临巨额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