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2017年,男子4万卖掉亲生女儿,花三万打赏女主播,广德法院判了
admin
2022-06-04 09:13:10
0

原标题:2017年,男子4万卖掉亲生女儿,花三万打赏女主播,广德法院判了

不负责任的父亲很会演戏,表面上对女儿很是疼爱,但实际担不起责任。云南镇雄男子赵某在与一名女子同居时生下了一名女儿,不过赵某与女子并未正式登记结婚,后来女儿两岁大时,女人认为赵某并不是一件值得托付的人,因此离开。

然而赵某并没有任何育儿经验,女儿也比较敏感,但赵某自认为要将女儿抚养长大,需要承担较大的经济压力,并且赵某在接触到网络主播后对美女主播表现出了很大的好感,在网上将自己塑造成土豪,以此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注:部分图片为网图;文章禁止转载、抄袭)

2017年夏天,赵某跟老乡陈某谈起女儿,觉得女儿是个拖累,女儿跟着自己也不会有好日子过,就打算给女儿找个好去处,而陈某“热心肠”的帮了赵某这个忙。

经陈某牵线搭桥,安徽广德的汪氏夫妇花了4万元,从赵某那买下了他年仅4岁的女儿妞妞(化名),赵某拿到钱后便给了陈某888元“好处费”,然后在一周内便挥霍了3万元打赏女主播,成了直播间的“榜一大哥”,而且赵某还会在粉丝群中接二连三的发大红包,沉溺在被人追捧的快感中。

短时间内,赵某就花光了近四万元,生活的狂欢转瞬即逝,又恢复了平静,那些追捧过赵某的网友对他也不再那么热情,赵某依然是那个普普通通且生活较为窘迫的男人。

不过赵某的母亲却想起了孙女,她知道儿子什么德行,认为儿子把孙女带出去准照顾不好,便对儿子说他们可以帮助照顾孙女,让儿子没那么大的压力,专心工作。

直至这时,赵某才记起了被自己卖掉的女儿,跟母亲说了实情。母亲听后气不打一处来,痛骂儿子不是个东西,赵某也说自己不是个东西,表示要去把女儿要回来。

赵某理直气壮去找了汪某,说自己不卖女儿,让汪某把女儿归还给她。而赵某的这幅样子让汪某不免感到有丝好笑,卖女儿的时候眼睛都不眨一下,光盯着钱了,现在钱花光了,又来说自己不卖女儿了,表现得很爱女儿一般。

汪某的内心不免讥讽赵某,面上却是说,可以把女儿还给赵某,只要赵某也把4万元还给他,一分都不能少。然而赵某毫无积蓄,之前的4万元早就花没了,根本不可能把钱还给汪某。

于是赵某又打感情牌,希望汪某能够体谅他,说他不是担心女儿受虐待,汪某夫妇对她肯定不会差,但他想明白了,想要亲自抚养女儿,不然内心会特别愧疚,而且好几个晚上都碰见了女儿问自己,为什么不要她了……

赵某是既不想还钱,却又想带走女儿,话说的再好听,实际也就说说,汪某听得都有些无语,最终只说,想要带走人,那就一分不差的把钱还了。

赵某见汪某的态度坚决,自己肯定是见不到女儿,但他又不甘心,便报了警,希望警方能帮他要回女儿,不过在该事件中,赵某与汪某的行为都涉嫌犯罪,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司法实践中,即使是亲生父母把自己的孩子卖掉,也构成拐卖儿童罪。而收养子女应遵循《收养法》(注:2021年《民法典》施行后遵循《民法典》的规定),法律严禁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的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妞妞的情况显然不符合,而根据我国刑法第240条的规定,拐卖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不过法院考虑到赵某具有自首情节,当庭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判处了赵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

另外,汪某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其行为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该罪侵犯的客体则是被害儿童的人身不受买卖性,根据刑法第241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综合案件的全部案情,汪某被依法判处了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

妞妞被解救出来后回到了奶奶的身边,另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民法典第36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赵某并非一个负责任的父亲,而经历过此事,赵某是否真的悔改了?不得而知,但赵某如果侵害了女儿的合法权益,也是会被剥夺监护人资格,即使妞妞回到了家中,赵某仍不能再次将其卖出,最终赵某也只会自食恶果,不过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妞妞母亲的不负责任,不幸的还是孩子。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