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2016年,妙龄女子被奸杀,刑警靠高科技破案,凶手让家属难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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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5 0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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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6年,妙龄女子被奸杀,刑警靠高科技破案,凶手让家属难以置信

夜晚时分灯红酒绿,但也有一大片阴暗的地方,仿佛有危险潜伏,随时将落单的人拖入危险的夜色之中。2016年12月2日晚上11点左右,浙江金华浦江县的女子俞某与男友张某因一些小事在车上发生争执,俞某和张某都因这场争吵怒气未消,前者拉开了车门往前走去,而后者并没有急忙跟上去,等到自己冷静下来再去找人时,却发现俞某并没有在附近等待。

(注:本文人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为网图;文章禁止转载、抄袭)

张某以为俞某耍脾气,自己先回去了,于是便开车走了,但到了第二天,张某却发现自己怎么也联系不上俞某,这才感到着急,便询问了俞某的父母,才得知俞某在前一天晚上并没有回去,张某的心底感觉到了一丝恐慌,他担心俞某出事了,又连忙到俞某下车的地方寻找,但都没有看到俞某的身影,俞某的朋友也表示俞某并没有跟他们联系过,张某因此报警。

其实俞某失踪的地方有监控摄像头,拍到俞某下车后一直在附近转悠,并且多次往男友的方向看,可能心里面也在纠结,到底是自己主动示好,还是等男友过来哄她?毕竟这地方挺幽静的,就只有她一人,俞某难免感到害怕。

而正当俞某打算返回车上时,一名男子与俞某擦身而过,几分钟后又折返回来,直接往俞某冲去,之后,俞某便再也没有出现在监控视频中。

12月12日,一个农民大爷照常到自家菜地里摘菜时,余光却瞥见了菜地旁边的池塘里漂浮着东西,有点像人,并抬头定眼一看,池塘中漂浮着的竟是一具尸体,吓得这个大爷连忙跑回家,让儿子打了报警电话。

儿子也看到了池塘中的一幕,不禁吓出了一身冷汗,不过警方赶过来后,围观的群众却也不少。当时,杀人凶手就在人群中,看到警方勘察现场,心底也是一惊,第二天就跑回了贵州黄平老家。

而警方经过调查后确认了死者的身份,就是十天后失踪的俞某,并且在死者身上找到了重要线索,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时候,我国的刑侦技术已经比较先进,结合抛尸现场以及监控视频,利用高科技刑侦技术,警方迅速破案,锁定了真凶吴平。

其实这个凶手让死者的家属也是感到难以置信,首先,死者与凶手素不相识,吴某时年33岁,在金华打工多年,之前也没有干过多么恶劣的事情,怎么就对俞某痛下杀手,还毁人清白?

在公安机关内,吴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案发当天,吴某和几个朋友喝酒聚会后独自返回住处,途中遇到了俞某,吴平多看了俞某几眼,见俞某长得挺漂亮,内心一骚动,就放弃了回住处的念头,又折返回去,把俞某拖走了。

在本案中,吴平使用暴力的手段,违背被害妇女的意志,强迫被害妇女,其行为涉嫌QJ罪,但该案的情形终究是属于QJ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情形,还是属于QJ后为掩盖罪行,为逃避法律的制裁而杀人灭口?还需更多的证据指控,如果是前者,根据刑法第三款规定,QJ妇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QJ妇女、JY幼女情节恶劣的;

(2)QJ妇女、JY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QJ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如果是后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QJ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司法实践中,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的概率相较于犯QJ罪被判死刑要高,虽然该案的判决并没有披露,但相信法院会做出公正的判决。

而通过该案,也给男女提了个醒,夜色之中,确实有危险潜伏,在本案中,从某方面来说,令俞某陷入险境的是她与男友的争吵,见男友迟迟没有来找自己,俞某也拉不下脸去找男友,而男友见女友迟迟没有主动返回,双方都僵持着,待在男友决心去找女友时,俞某却已经被人带走了,最终丧失生命。

当然,更应该谴责的是凶手,害人害己,如果吴平能够克制自己的恶念,这起悲剧也不会发生,不过人性确实是复杂的,在平时,多数人都不会表现出自己极其邪恶的一面,顶多就是一些不良的习惯,然而这种纵容,不仅伤害到了他人,也让自己走上了不归路。

现如今,我国的刑侦技术已经较为先进,街上的监控摄像头也比上世纪多,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锁定真凶,搜集证据,而证据问题是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

所以在干坏事前,最好还是要懂得考虑后果,另外醉酒的人犯罪,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在法庭之上,并不能以当时喝多了酒为由,企图逃避法律制裁,醉酒并不能成为纵容自己犯罪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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